台灣的物價指數(CPI)沒有計入房貸根本就是假的

null null (若要引用請先徵詢作者同意) 簡單說明,本文想回答的是這樣一個問題:因為政府的物價指數(CPI)以及家戶可支配所得這兩個重要的統計指標,向來都是政府拿來作為評估物價以及人民實質收入水平的重要數據,但這兩項指標都沒有納入對台灣人來說非常重要的房價因素。物價指數原則上只納入「一般家庭購買消費性商品及服務價格水準之變化」,主要是食衣行育樂的消費,而房價不在列(房租在CPI計算內);而家戶可支配所得則是總收入扣除去無法自由支配使用之非消費支出(如賦稅支出、利息支出、捐贈及其他移轉支出)等,故房價的支出其實包含在政府認定的可支配所得之內,白話文的說法就是說:政府沒有逼你買房,所以買房的支出政府認為是你的可支配收入。 

 但實際上是,台灣人(或廣義的華人)對於有土斯有財的概念根深蒂固,沒有自有宅不僅婚姻市場上經常處於弱勢,甚至在實際生活上會遇到歧視(例如房東對於大齡租屋者經常性的排斥)。故對絕大部分的人來說,擁有自有宅絕對是他們實際或預備的開銷,因此,本文認為,物價指數與家戶可支配所得,沒有客觀地納入房價的變動,也就沒有辦法反映實際上台灣人的生活水平。 

 因此本文欲加上內政部從2000年開始做的「貸款負擔率」調查指數,來實際估計這十五年來台灣家庭真正的可支配所得。 首先我們看基礎圖表,圖一表示的是貸款負擔率、房價所得比以及家戶所得在2000年之後的增長趨勢。我們可以看到,三者都呈現增長的狀況,但要注意的是,貸款負擔率、房價所得比是比率,而家戶所得數據是絕對值。黃色條是官方的家戶可支配所得統計,在2000年後看來是持續增加,而且增加滿多的,實際數字是從70萬左右增加到100萬左右,增加了30萬。意思是說,在這15年間,每戶的每年可支配所得增加了30萬左右,理論上來說,台灣的家庭多了這30萬,與2000年比大約增加了1.4倍的可支配收入,生活應該過得比過去寬裕許多才對,可是這與平常百姓的感受完全不同,故我們需要更精確的數據才能呈現實際上我們如何受房價影響家庭收入。 

 圖二則是以貸款負擔率及CPI下去做調整之後真正的家戶可支配所得。橘線是官方的家戶可支配所得統計,在2000年後增加了約30萬,但我們加上快速增加的貸款平均支出(以內政部公布的貸款負擔率來計算,以灰色線表示),也就是把官方公布的家戶可支配所得,減去實際上家戶會負擔的貸款支出,以及用物價指數CPI調整過後,發現實際上,家戶真正的可支配所得(粗紅線)在2002年還有57萬4千元,而到了2015年已經剩下53萬1千元左右,也就是說,2002年到2015年,家戶可支配所得實際上減少了約4萬4千元! 從以上的計算可得知,在GDP與外匯存底等虛胖的經濟指數都持續在增加,家戶所得持續增加(當然薪資實質幾乎沒有增加),也不考慮家戶所得的十分位數等貧富差距擴大的狀況之下,甚至以很難反應中低收入家庭的狀況的平均數來呈現,真正家戶可支配所得(以房價與CPI調整後)竟然還是減少4萬4千元,約7.6%。

 故本文可以做出簡單的小結: 一、物價指數與家戶可支配所得,在高房價的影響下,很難反映出常民實際所面臨的生活困境。 二、透過2000年之後才有公布的貸款負擔比,加上CPI的調整,我們獲得的結論是,這十五年來,家戶真正的可支配所得,減少了4萬4千元,現在各家庭可支配的收入大約只有2000年的92.4%的水準。 我想簡單的透過這幾個數據,來真實呈現台灣人受到房價影響的真實狀況。而若透過更細緻的分析,例如受薪階級家庭,家戶所得十分位數後8成家庭的狀況分析,應該更可以細緻呈現絕大部分的無產階級工作者,受到高房價影響的衝擊。而且我並不大膽的推估,其影響絕對會比用這樣的平均數所呈現出來的,還要劇烈許多。 

 如果房地產業者總是說高房價的成果是全民所分享,高房價不會影響一般百姓,那麼家戶可支配所得的實質減少,應該可以作為一個簡單且直接的反證。也希望政府可以有更多更直接抑制與壓低房價的政策,否則那些虛胖的經濟成長,甚至家庭收入的成長,對一般百姓來說,都是吃不到的虛假收入。真正吃到的,是透過房地產炒作獲利的那群建商與投資客。 p.s 統計資料皆來自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http://pip.moi.gov.tw/V2/E/SCRE0201.aspx 以及行政院主計總處網頁 https://www.dgbas.gov.tw/mp.asp?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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